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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補助及獎勵】
[經濟部]
主辦單位 | 經濟部技術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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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經濟部SBIR,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
計畫目的 | 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依據「經濟部促進企業研究發展補助辦法」所訂定的計畫,期望能以此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並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台灣經濟發展。 | 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由本部配合匡列協助經費,俾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擁有更為充沛之經費得以辦理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推動,帶動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地方特色產業之研發,而提升具地方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以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之政策得以在地方紮根。 |
申請資格 |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事業 | |
資源內容 | 1.針對具產業效益之創意或前瞻創新構想之先期研究,或是具產業效益及明確可行之創新構想進行產品、生產方式或服務機制研發,或是研發成果商品化所需之加值應用研究等,提供經費補助。 2.總補助經費以總經費 50% 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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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 經濟部技術處SBIR計畫專案辦公室 (電話:0800-888-968)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技術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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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 |
計畫目的 | 為鼓勵企業從事技術創新及應用研究,協助建立研發能量與制、培育及運用科技人才、促進產、學、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爰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推動「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強化企業研發能量與創新產業價值之目的,達到政府「藏技於民」的美意。 |
申請資格 | 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3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 |
資源內容 | 補助廠商研究發展經費,補助案件之補助比例,不得超過全案總經費之50%。(計畫總經費、補助經費及補助比例由審查委員會審議)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技術處 (02)2341-2314#2201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技術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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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 |
計畫目的 | 為鼓勵廠商運用IT技術,補助創新營運模式的建立及整合升級,此計畫並非補助研發新產品或新技術開發 |
申請資格 | 一、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
資源內容 | 一、先期規劃計畫:補助比率上限50% 個別申請:補助上限新台幣300萬 聯合申請:補助上限新台幣500萬 二、開發建置計畫:補助比率上限50%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技術處 (02)2341-2314#2233~2239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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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 |
計畫目的 | 開發之新產品(標的)應超越目前國內同業之一般技術水準。 |
輔導內容 | 本計畫係以鼓勵企業進行研發工作為目的及補助企業研發資金為方法,以擴大服務面及提高傳統產業研發普及率,進而協助傳統產業提昇自主研發能力達到永續發展之總體目標 |
適用對象 | 申請業者皆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並合於以下規範: 一、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二、技術服務業:商業登記項目應為自動化服務、電子化工程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 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等類別。 |
申請方式 | 一、計畫申請表(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二、公司基本資料表。 三、計畫書(2份不需膠裝)。 四、計畫書電子檔(1份)。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工業局「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專案委辦‧ 電話:(02)27090638 分機:210~218 (CITD計畫辦公室) |
【資金-貸款】
[經濟部]
主辦單位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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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 |
計畫目的 | 為協助新創事業發展,提供籌設階段之創業啟動金,並鼓勵青年返鄉築夢創業,形塑在地產業特色,以促進就業,繁榮地方經濟。 |
輔導內容 | 事業籌設期間至該事業依法完成公司、商業設立登記或立案後六個月內之各項準備金、開辦費。 |
適用對象 |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 (一)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國民,男性須服役期滿或依法免役。 (二)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且過去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所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 三十小時。 申請人具備前點規定之資格,且其本身或所創事業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核給較高貸款額度與保證成數: (一)獲得以下各項國內外競賽獎項,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1.發明競賽獎項。 2.創意、創新、創業競賽獎項。 3.設計競賽獎項。 (二)發展在地農業、水土保持、觀光民宿、文化創意、綠色永續、在地照護、在地教育或公 平數位機會等。 (三)獲得政府機關各項研發補助,或公益法人輔導推薦並經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認可。 |
申請方式 | (一)申請人應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及檢具各項應備書件(如附表),於所創事業依法完成公 司、商業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六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如未及於上開規定期 限內提出申請,得經承貸金融機構總行核定,於期限屆滿次日起二個月內補提申請。 (二)由各該金融機構依一般審核程序核貸之。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0800-056-476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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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直接信用保證 |
計畫目的 | 為配合政府產業輔導,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政策,對具有研發、經營管理、市場拓展能力之中小企業,得直接向本基金申請信用保證,再憑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 |
輔導內容 | 協助企業取得營運計畫所需經費之融資保證,每一計畫申請金額不得超過該計畫所需經費之80%,同一企業移送信保基金信用保證之其他項目融資額度最高以新台幣1億元為上限,保證成數最高9成 |
適用對象 |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二、政府指定之產業推動辦公室或輔導機構等單位推薦之企業,或曾獲相關獎項、通過政府研 發輔導計畫之企業 |
申請方式 | 申請企業應備齊申請書表及相關文件向信保基金提出申請,經檢是文件齊全且符合申請資格後,進行訪廠,並就財務結構、經營團隊、無形資產、行銷通路、產業前景等各面向評估後,提審議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者,信保基金核發承諾書予申貸企業,企業得執承諾書向與信保基金簽約之金融機構申請融資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
聯絡窗口 | 直接保證諮詢專線:0800-699-588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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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火金姑專案 |
計畫目的 | 藉由企業與基金共同合作,提供上、中、下游企業信用保證,以鼓勵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提高產品附加價值,強化產品競爭力,進而促使產業升級。 |
輔導內容 | 協助取得營運及投入研發或取得智慧財產權,所需資金之優惠貸款信用保證,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最低至0.395%。 |
適用對象 | 一、捐款企業之上、中、下游中小企業、協力廠商、經銷商或加盟企業 二、捐款企業之關係企業(信用保證額度最高可達專案基金淨值之5倍,惟以新台幣3億元 為限) |
申請方式 | 由捐款企業推薦其上、中、下游中小企業、協力廠商、經銷商、加盟企業或關係企業,申請企業評推薦書及相關資料,向指定銀行申請貸款。 |
聯絡窗口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02)2321-4261#332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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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企業小頭家貸款 |
計畫目的 | 為促進小規模事業發展,協助取得營運所需資金,活絡經濟動能,創造就業機會。 |
輔導內容 | 貸款額度 一、週轉性支出 每一事業申請本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伍百萬元,惟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 二、資本性支出 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得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個案情形調整。 |
適用對象 |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或營業(稅籍)登記,僱用員工人數未滿五人之營利事業。 |
申請方式 | 由申請事業向各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再由承貸金融機構以簡便徵授信程序從速核貸。 |
聯絡窗口 | 服務專線:0800-056-476 (馬上辦服務中心)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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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中小企業新創事業貸款 |
適用對象 | 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未滿3年且經經濟部獎(補)助、輔導(不含諮詢)之新創中小企業,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資金用途 | 營運所需資本性或週轉性支出 |
貸款額度 | 最高新台幣200萬元 |
貸款期限 | 一、資本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10年,寬限期最長2年 二、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5年,寬限期最長1年 三、前兩項期限屆滿,申貸戶仍有展延需求時,得由金融單位檢視實際情形延長 |
貸款利率 | 本項貸款利率最高依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75%為上限,機動計息。 |
聯絡窗口 | 服務專線:0800-056-476 (馬上辦服務中心)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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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 |
適用對象 | 網際網路業、製造業、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及流通服務業從事之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可具體增加產品或服務之附加價值或可提升技術服務能力者。 |
資金用途 | 鼓勵企業從事創新或研究發展,提高產品附加價值,強化企業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 |
貸款額度 | 以核定計畫總經費80%為上限,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6500萬元,如有政府補助款者,應先扣除之。 |
貸款期限 | 以10年為限 |
貸款利率 | 貸款利率不得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加年息2.25%,機動計息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工業局 (02)2704-4844#103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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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中小企業小額簡便貸款 |
適用對象 | 一、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二、合於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
資金用途 | 一、營運所需週轉金 二、資本性支出(包括購置機器、設備或用於修繕改良資本性支出) |
貸款額度 | 每一企業申請貸款額度之歸戶總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500萬元 |
貸款期限 | 最長5年,由各銀行依個案決定 |
貸款利率 | 由各銀行自行決定 |
聯絡窗口 | 服務專線:0800-056-476 (馬上辦服務中心)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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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流通服務業及餐飲業優惠貸款 |
適用對象 | 本貸款對象為從事批發、零售、餐飲及物流之企業,其中物流業係指從事運輸(客運除外)或倉儲之業者。 |
資金用途 | 一、購買土地、建築物、運輸工具或機器設備所需資金 二、進行資訊化軟硬體設備所需之資金 三、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資產所需之資金 四、從事營運所需之資金 |
貸款額度 | 每一計畫貸款額度以不超過該核准貸款用途投資金額之80%為限; 每一申請企業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 |
貸款期限 | 一、購買土地、建築物,不得超過15年 二、運輸工具、機器設備、資訊化軟硬體設備,不得超過10年 三、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資產,不得超過5年 四、從事營運所需之資金以3年為限 |
貸款利率 | 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加承貸銀行加碼機動計息;銀行加碼,以不超過1.75%為原則。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 02)2321-2200#279 |
[勞工委員會]
主辦單位 | 勞工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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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 微型鳳凰創業貸款 |
計畫目的 | 為提昇我國婦女及中高齡國民勞動參與率,建構創業友善環境,協助女性及中高齡國民發展微型企業,創造就業機會,提供創業陪伴服務及融資信用保證專案。 |
輔導內容 | 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貸款年限7年,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例如:100年07月06日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為1.375%,加0.575%,計為年息1.95%)。貸款戶須自行負擔信用保證0.5%保證手續費。貸款人前二年由本會全額補貼利息。 |
適用對象 | 凡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婦女或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國民,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實體創業研習課程,並經創業諮詢輔導,所經營事業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五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本會申請本貸款: (1) 所經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 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二年。 (2) 所經營事業依法設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未超過二年。 (3) 所經營私立幼稚園、托育機構或短期補習班,依法設立登記未超過二年。 |
申請方式 | 申貸人須先參加創業研習課程,接受創業顧問諮詢輔導,完成創業計劃書,檢送相關申請文件及創業計劃書,向勞委會提出貸款申請,並經聯合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即可向指定銀行辦理貸款。 |
聯絡窗口 | 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092-957 |
http://micro.sme.gov.tw/WeGood/pla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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